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
第一條 為了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,落實從嚴管理干部要求,充分發(fā)揮干部人事檔案在建設高素質專業(yè)化干部隊伍中的重要作用,推動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科學化、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,根據(jù)《中國共產黨章程》等黨內法規(guī)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》等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制定本條例。
第二條 干部人事檔案是各級黨委(黨組)和組織人事等有關部門在黨的組織建設、干部人事管理、人才服務等工作中形成的,反映干部個人政治品質、道德品行、思想認識、學習工作經歷、專業(yè)素養(yǎng)、工作作風、工作實績、廉潔自律、遵紀守法以及家庭狀況、社會關系等情況的歷史記錄材料。
第三條 干部人事檔案是教育培養(yǎng)、選拔任用、管理監(jiān)督干部和評鑒人才的重要基礎,是維護干部人才合法權益的重要依據(jù),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黨的重要執(zhí)政資源,屬于黨和國家所有。
第四條 干部人事檔案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、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學發(fā)展觀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,堅持黨要管黨、全面從嚴治黨,堅持德才兼?zhèn)洹⒁缘聻橄取⑷稳宋ㄙt,堅持科學管理、改革創(chuàng)新,服務廣大干部人才,服務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,服務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(yè)。
第五條 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:
(一)黨管干部、黨管人才;
(二)依規(guī)依法、全面從嚴;
(三)分級負責、集中管理;
(四)真實準確、完整規(guī)范;
(五)方便利用、安全保密。
第六條 本條例適用于黨政領導干部、機關公務員、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(單位)工作人員(工勤人員除外),國有企事業(yè)單位領導人員、管理人員和專業(yè)技術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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